关于印发“苏数贷”工银专项金融产品方案的通知

2026-08-25
来源:工商银行江苏省分行

各设区市数据局,工商银行各市分行:

为深入贯彻落实《江苏省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5-2027年)》《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释放数据要素价值培育壮大数据产业的意见》,充分发挥金融服务数字经济的要素保障作用,更好地促进我省数字经济、数据产业高质量发展,省数据局联合中国工商银行江苏省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苏州分行共同推出“苏数贷”工银专项金融产品。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范围

“苏数贷”工银专项金融产品支持对象为在江苏省内依法登记注册,主营业务属于数字经济核心产业的中小微企业,包括从事数据采集汇聚、技术创新、流通交易、分析应用、安全服务和数据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等数据业务的数据企业。支持范围涵盖企业日常研发、生产经营、设备更新、技术升级等方面的合理资金需求。

二、办理流程

(一)融资申请。企业通过线上或线下渠道,向江苏省各级工商银行网点提交融资申请和相关材料(详见附件1)。

(二)融资审批。合作银行按照“独立审贷”原则,结合企业数字化发展水平、经营能力、财务状况、信用记录等信息,根据《中国工商银行江苏省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苏州分行“苏数贷”工银专项金融产品方案》(详见附件1)相关要求,合理确定贷款额度、期限、利率以及担保方式等。

(三)信息报送。合作银行按季度将“苏数贷”业务落地情况、企业融资需求动态及产品服务优化建议,汇总报送当地设区市数据局。工商银行江苏省分行汇总全省情况后,抄送省数据局。

三、增值服务

(一)差异化定价优惠。“苏数贷”根据企业在数字经济领域相关评估、入库培育、试点试验等情况实施差异化定价,在贷款额度、期限、利率等方面提供专项优惠条件。

(二)专项赋能服务。数据管理部门、合作银行,联动省数字化协会等相关行业协会为企业提供培训赋能、对接服务、政策辅导等专项服务,定期组织数字化转型、融资实务等专题培训;搭建银企精准对接平台,推荐企业适配的金融产品和综合服务方案;合作银行协助符合财政贴息条件的企业办理贴息手续。

四、组织实施

(一)建立协同推进机制。鼓励各设区市数据局与合作银行建立常态化沟通协调机制,定期组织银企沙龙、园区宣讲等活动,推动产品政策精准触达企业。

(二)动态优化服务供给。各设区市数据局会同合作银行定期评估产品运行成效,通过调研走访深入了解企业在数字化发展中的融资痛点和难点,结合企业反馈和市场变化,及时优化“苏数贷”服务方案,持续提升融资可得性与服务效率。

(三)强化典型示范引领。挖掘“苏数贷”支持数字经济、数据产业发展的典型案例,总结提炼可复制、可推广的服务模式和方法路径,通过各类宣传渠道进行推广,营造金融赋能数字经济、数据产业发展的良好生态。

联系人:省数据局数字经济处,陈迪,025-83660129;中国工商银行江苏省分行,秦斯佳,025-52856029;中国工商银行苏州分行,刘婷,0512-65008168。

附件:1. 中国工商银行江苏省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苏 州分行“苏数贷”工银专项金融产品方案

2. 江苏省数字化协会及中国工商银行江苏各市分行联系人名单


江苏省数据局

中国工商银行江苏省分行

中国工商银行苏州分行

2026年8月24日

附件1

中国工商银行江苏省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苏州分行“苏数贷”工银专项金融产品方案

为贯彻落实《江苏省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5-2027年)》《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释放数据要素价值培育壮大数据产业的意见》,积极培育数字经济创新型企业、数据企业,在江苏省数据局指导和省数字化协会协助下,中国工商银行江苏省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苏州分行(以下简称“工商银行”)创新推出“苏数贷”工银专项金融产品。具体方案如下:

一、产品定义

“苏数贷”工银专项金融产品是指工商银行面向江苏省内主营业务属于数字经济核心产业的中小微企业、符合条件的个体工商户及小微企业主,发放的专项普惠信用融资产品,用于支持企业日常研发、生产经营、设备更新、技术升级等资金需求。

二、支持对象与条件

(一)支持对象

在江苏省内依法登记注册,主营业务属于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含数据产业)的中小微企业、符合条件的个体工商户及小微企业主。

数字经济核心产业依据国家统计局《数字经济及其核心产业统计分类 (2021)》划定。企业划型标准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执行。数据产业、数据企业的定义参照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促进数据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确定。

(二)基本条件

1. 申请企业须经营资质合法有效,信用记录良好,持续经营时间超过1年,拥有固定经营场所、专业团队及必要的软硬件支撑,上年度营业收入为正且近两年营业收入呈增长态势。

2. 申请主体为个体工商户或小微企业主的,其经营者或法定代表人年龄须在18周岁(含)至65周岁(不含)之间。

三、产品要素

(一)融资额度

1. 纯信用方式单户融资额度最高不超过300万元。

2. 追加合格抵质押增信措施(包括数据资产、知识产权等)的,单户融资限额最高可达1000万元。

(二)融资期限

合同有效期最长不超过5年,支持随借随还。

(三)融资利率

符合条件的企业可享受普惠贷款分档优惠利率,在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基础上合理确定。具体定价标准如下:

1. 基础定价

贷款利率一般不超过LPR+50BP,对数字化能力较强、经营状况良好的企业,可结合企业综合情况向下浮动。

2. 辅助优惠

(1)数字经济创新型企业: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数据局等六部门《关于加强数字经济创新型企业培育的若干措施》,遴选入库培育的种子型、潜在瞪羚型、潜在独角兽型数创企业,给予以下优惠利率:

种子型数创企业:贷款利率一般不超过LPR+20BP;

潜在瞪羚型数创企业:贷款利率一般不超过LPR;

潜在独角兽型数创企业:贷款利率一般不超过LPR-20BP。

(2)数据企业:依据江苏省数字化协会团体标准《数据企业认定评估指南》(T/JSDA0001-2025),由江苏省数字化协会评估的种子型、成长型、领航型数据企业,给予以下优惠利率:

种子型数据企业:贷款利率一般不超过LPR+40BP;

成长型数据企业:贷款利率一般不超过LPR+20BP;

领航型数据企业:贷款利率一般不超过LPR。

后续视政策及市场情况,可能增加其他评估类型,以最新产品说明为准。

(四)融资用途

贷款资金专项用于企业日常研发与生产经营,不得用于股权投资、房地产、期货交易及国家政策禁止或限制的其他领域。

(五)风险缓释

鼓励企业提供合法合规的抵质押物或引入符合条件的第三方担保作为增信措施,具体抵质押物范围、估值标准及担保条件按工商银行相关规定执行。

(六)年度服务规模与动态调整

年度内实际申请企业数量或融资需求超出年度计划安排时,由工商银行按照以下原则统筹安排:

1. 先到先得:按融资申请受理时间先后顺序分配额度;

2. 有序释放:超出年度目标的部分,纳入下一年度合作计划,经工商银行与省数据局协商一致后有序释放。

四、配套服务

联动提供培训赋能、对接服务、政策辅导等专项服务:定期组织数字化转型、融资实务等专题培训,提升企业数字化经营能力;搭建银企精准对接平台,根据企业数字化发展水平和融资需求,推荐适配的金融产品和综合服务方案;协助符合财政贴息条件的企业办理贴息手续,降低综合融资成本,具体贴息标准和申报流程按相关政策文件执行。

五、贷款方式

(一)申请方式

企业可通过工商银行各营业网点发起业务申请,后续将开通线上申请渠道。

(二)业务资料

申请办理“苏数贷”需按照工商银行信贷管理要求,提供反映企业经营状况、资信水平及融资用途的相关材料。

(三)贷款发放

经审批通过后,企业与工商银行签订借款合同,按约定方式完成贷款资金发放。

六、还款方式

按月结息,到期还本。

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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