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人可以申请异地就医备案?
异地就医人员包括长期异地居住人员和临时外出就医人员两类。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下列人员,可以申请办理异地就医备案:
1、长期异地居住人员
包括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常驻异地工作人员。
01、异地安置退休人员
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退休后在参保地设区市外定居并且户籍迁入定居地的参保人员。
02、异地长期居住人员
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中,在参保地设区市外长期居住且未迁户籍的参保人员。
03、常驻异地工作人员
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中,用人单位派驻参保地设区市外长期工作的参保人员。
2、临时外出就医人员
包括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包括异地转诊人员、异地急诊抢救人员、其他临时外出就医人员。
01、异地转诊人员
因疾病诊断或治疗需要,经我市三级医疗机构、县级医疗机构(符合条件的精神类疾病转诊服务医院)诊断后给出转外就诊意见,并经过医疗机构相关部门审核、参保地经办机构备案的人员。
02、异地急诊抢救人员
因工作、旅游等原因异地突发急诊抢救的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异地急诊抢救人员视同已备案,无需办理备案手续,由医疗机构上传急诊标志即可直接结算。
03、其他临时外出就医人员
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中,非上述几类人员,未办理长期异地居住或异地转诊备案且不符合急诊抢救的其他临时异地就医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