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辽宁监管局12月24日公布的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营口监管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营金监罚决字〔2024〕10号)显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口分行(简称“光大银行营口分行”)存在贷前调查不尽职、贷后管理不到位的违法违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的有关规定,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营口监管分局决定对光大银行营口分行处60万元罚款。
同日公布的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营口监管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营金监罚决字〔2024〕11号)、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营口监管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营金监罚决字〔2024〕12号)显示,对徐明英(时任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口分行行长)、赵洪懿(时任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口分行行长)给予警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