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2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官方网站披露的处罚信息显示,因贷款资金用途管控不到位,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威海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被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山东监管局罚款50万元。行政处罚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条、第四十六条及相关审慎经营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