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徐州市公交优先发展联席会议办公室印发了《关于明确徐州市公交优先发展成员单位职责暨完善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通知》完善了我市公交优先发展的根本性保障机制,既是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我市国家公交都市创建系列部署的重要举措,也是深入贯彻实施城市公共交通优先发展战略,推动城市公共交通高质量发展的一次新探索和新突破。
文件明确了公交优先发展联席会议制度的主要职能,定期召开例会,协调解决公共交通发展和“国家公交都市”示范工程建设中遇到的各种矛盾和问题,保障公共交通在资金安排、布局规划、设施用地、路权分配、场站建设、车辆购置、财税扶持、换乘衔接等方面享受优惠政策和条件。
文件进一步完善了联席会议的组成人员和具体职责分工,要求各成员单位要切实履行部门职责,加强配合衔接,充分沟通协商,全力构建以政府为主导、相关职能部门配合推进的公共交通事业发展机制,推动公共交通规划、建设、运营、管理、市场等要素协同发力,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方便快捷、经济安全、舒适环保的公共交通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