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山西监管局公布的行政处罚信息,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平阳路支行(下称民生银行太原平阳路支行)被罚30万元。
罚单显示,民生银行太原平阳路支行(法定代表人栗丽)因贷前调查不尽职被罚。因对上述违法违规事实负责,张诗洋被警告。
柒财经注意到,此次并非民生银行年内首次被罚。今年8月,因违规利用委托债权投资业务向企业融资等“十四宗罪”,民生银行被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合计罚款4780万元。其中,总行4430万元,分支机构350万元。